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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及人员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2014年10月05日 00:00 来源:贵州日报 作者:张元斌 字号

内容摘要:据悉,用黑名单来管理违法违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及卫生人员的做法,在国内尚属首次。

关键词:新农合;黑名单;定点医疗机构;卫生人员;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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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日报讯 (记者 张元斌)9月29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即日起,我省开始施行《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及人员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维护新农合基金安全,保障参合群众利益。据悉,用黑名单来管理违法违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及卫生人员的做法,在国内尚属首次。

  《办法》规定,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凡存在编造数据、骗取新农合基金、扰乱新农合管理等10种造成后果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行为之一的,将被列入黑名单;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卫生人员凡存在无证执业、套取新农合资金、造成新农合资金流失等10种造成后果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行为之一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一旦上了黑名单,医疗机构将被取消新农合定点资格,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准入资格。卫生人员除了将被取消对参合群众诊断疾病、开取处方资格外,还将受到当年不能评优和晋升职称、取消执业资格,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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