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委组织部批准,省委党校2015年拟采取单位招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关键词:招聘;河北省委党校;公开;岗位;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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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委组织部批准,省委党校2015年拟采取单位招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是在省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35周岁(1979年4月21日至1997年4月21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全日制高等院校(不含国外院校)2014、2015年普通类毕业尚未派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初始学历为本科,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具有与招聘岗位其它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