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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查报告
2014年03月31日 14:44 来源:司法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陕西省城固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全县幅员2265平方公里,辖18个建制镇、393个行政村,总人口52万, 耕地面积49.3万亩。农村的民间纠纷和由此酿成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非正常死亡和上访案件,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做好农村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至关重要。

关键词:排查;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矛盾纠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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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城固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全县幅员2265平方公里,辖18个建制镇、393个行政村,总人口52万, 耕地面积49.3万亩。农村的民间纠纷和由此酿成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非正常死亡和上访案件,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做好农村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至关重要。近期城固县委政法委为了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成立了督察组深入全县各镇调研,从中发现我县农村矛盾纠纷呈现“两降两升”的良好态势,即上访率下降了,重大矛盾纠纷量减少了,调解量上升了,群众对党委政府的公信力上升了。产生良好态势,主要得宜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成效显著。通过“六五”普法,农民法制观念、法制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农村工作干部工作方式方法得到质的转变。农民办事前问“法”了,解决问题用“法”了,极大多数老百姓已经认识到法律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手段,学法懂法用法才能提高自我保护、自我发展的能力。主动关心、学习与自己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知识,村干部依法办事,逐步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由命令式向协商式、由家长制向民主制转变,干群关系得到有效改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不断完善,广大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农村干群法律素质的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加强,促使矛盾纠纷自然减少了。

  2、深入扎实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预防调处的结果。随着我县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逐渐凸显出来,引发了许多新的社会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看似小事,但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搞得好,社会安定。搞不好,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不仅影响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而且会损害党的领导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近几年以来,按照县委文件,扎实开展了“六个城固”建设,坚持力量下沉、重心下移、保障下倾,最大限度地将各种资源投放到基层第一线,下气力抓了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调解工作,健全和完善了县、镇、村、三级调解网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级级都重视,上下联动的调处格局,保证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效果。各镇定期都进行矛情排查,遇有重大矛盾纠纷随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特殊情况,随时逐级汇报,畅通信息渠道,确保问题早发现,措施早到位,重点纠纷都在控制之内,有效地预防了矛盾升级、转化。目前,全县18个镇全部建立了调解中心,有效的预防了大量的矛盾纠纷。

  3、党的惠民政策从源头上化解了长期积存的一些矛盾。党的每一项政策的出台变动,在农村都会引起不同程度的波动和反映,要么使纠纷增加,要么使纠纷减少。近几年来,在这方面,我县把握政策抓源头,从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认真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不断强化惠农政策,努力从源头上化解不稳定因素。落实了农田直补,义务教育学费减免和农业综合开发、农机具推广、“村村通”工程(柏油路、自来水、公交、有线电视)、学校改建扶持、水利设施建设等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保障了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稳定了人心,维护了农村安定稳定。坚决纠正了各种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努力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通过系列政策的实施,农村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干部威信提高了,群众困难少了,内部矛盾也就减少了。

  4、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从根本上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近年来,我县立足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实际,培植壮大了农村特色产业,带动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为农民打开了“致富门”,逐步实现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现代化。让从地里“刨金”的农民转化为外出“掘金”的工人,将农民“风险”增收转化为“保险”增收。目前,全县常年外出农民工10万多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0%以上,年创收20多亿元。劳务输出多了,且民营经济,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不断发展不断壮大,农民有活干了,集体富了,村民收入上去了,现在的人们都在忙于工作,忙于挣钱,不在为小事而大动干戈了,矛盾也就自然少了。

  尽管如此,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还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矛盾纠纷和阶段性、现实性的矛盾亟待解决化解,通过调研主要还存在以下矛盾纠纷,需要预防与化解。

  1、因宅基地、责任田引起的纠纷。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依法治村与村规民俗、历史现状的冲撞,村宅基地纠纷正呈逐年增多之势。由于我国提前进入人口老龄化时代和人民寿命的不断增强,农村出现“四世同堂”、“五世同堂”的现象,由于婆媳不愿意住在一起,某些村民在翻建房屋时为了能让自己和父母分开居住“建新不拆旧”,形成事实上的“多占抢占”,而产生了矛盾纠纷;有一些村干部不按法律、村规民约办事,乱许口,乱批地,也造成了许多纠纷;城市周边村庄“外嫁女”不走,要求宅基地产生的纠纷。据统计,全县部分村组每年都有几起宅基地纠纷,而且调解难度比较大。土地承包发生的纠纷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土地承包30年不变容易引发新的矛盾。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总原则,新生儿多年分不到土地(虽然承包法规定用机动地等调整给新增人口,但该法又规定,机动地不足5%的不再增加机动地。村委留的机动地的很少),在其结婚生育以前,他与其父母一块居住生活,可能感受不到没有土地带来的压力。但他成家并生育子女后,增人不增地,这种情况下,新的农户就可能面临吃不上饭的境地,他们会要求行使承包权,产生纠纷。二是土地效益的增加造成的土地纠纷案件。近年来,我国对农业和农民问题重视度达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水平。近几年来中央一号文都是着重于让农民减负增收,在这种大环境下,我县的农业这几年也得到了很大发展,土地效益增加明显,利润成倍增加。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土地的收益带来的巨大诱惑,使农民对土地的渴求也达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又一个新的高潮,许多在城镇打工的村民也开始走回家门承包土地;原先许多被弃耕的土地开始有人争相耕种;承包户开始收回原先转给他人代耕的土地;新形势的变迁,土地效益的增加则成了土地纠纷案件增多的根本原因。

  2、因婚姻家庭关系引起的纠纷。今年以来全县调解中心和调委会受理婚姻关系引起的赡养、继承、抚养纠纷的案件较多;同往年相比,离婚率逐年上升,婚姻矛盾逐年升级。随着劳务输出的增加,农民工外出逐年增加,农民的活动范围增大,接触人员增多,观念发生了变化,原来的婚姻基础产生了动摇,恋爱关系破裂的越来越多。按民间风俗订婚的,解除婚约成了经常性;结婚多年的,因孩子抚养、分割财产造成纠纷成普遍现象,最终,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使得农村一些家庭的伦理道德遭到破坏,甚至引发家庭暴力,虐待妇女、儿童、老人等犯罪现象。

  3、因诉求得不到合理解决引起的纠纷。社会在不断进步,人民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也不断增多。经过了解,有部分人因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解决,就会用“自己的方式解决”,用激化的方式解决,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难”,最终演变成“老大难”问题;目前,农村经济条件虽然有所改善,然而打官司不仅费时、费力、费钱,最终的结果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利益得不到保护,就成了“执行难”,久执不行,就上访,引起上访案件。

  下一步,在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和平安农村建设上,要坚持重心下移,强化基层,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普遍关心、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农村社会的能力。主要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要加强对村民的政策法规教育,扩大普法的广度、深度,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如广播、电视讲话、法律讲座、学生带法回家、文艺汇演等喜闻乐见方式,特别注重普及与农民生活、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宣传遵法和如何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等知识,还应大力推广村务公开,增强透明度,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管理,使干群之间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信任,减少干群间的纠纷。通过这些载体,加强对农民的法律知识教育、努力营造农村平安建设的法治环境。

  2、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综合施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好超前理顺工作,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下一步,应当分析群众的的思想动向和消极情绪的指向,及时“梳理”,不断“理顺”各种关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防止矛盾激化,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办法,调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努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3、认真破解土地和宅基地引起的纠纷。加强宅基地规划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移民搬迁工程,建设农村老年人公寓,让老年人老有所住,老有所养。在理顺承包地纠纷上,提高村两委成员及村民的守法意识和合同意识,规范村两委的发包行为。加强对村委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特别是土地发包的全程监督,以维护村民承包经营权的落实。规范土地合同样本,指导村委依法订立合同,减少订立合同中的随意性和粗放性,细化合同条款,明确合同责任。依法进行土地详查,在以前详查的基础之上,了解土地现状及不安定因素,进一步明确地界,确定一些新增地及权属不明地的权属,并及时发放权利证书。通过及时确权并排除隐患达到减少土地纠纷的目的。

  4、强化农村传统美德教育。强化农民群众传统美德教育,提高公民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平,引导农民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是消灭纠纷的治本之举。大力宣传传统美德,弘扬孝道、慈善等德育教育,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村民道德水准,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和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共同参与处理,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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