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翻开国务院2006年 5月 18日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三条:“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2014年 4月李克强总理在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上批示指出:“地方志是传承中华文明、发掘历史智慧的重要载体,存史、育人、资政,做好编修工作十分重要。为贯彻落实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今年7月 7日,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北京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标志着地方志从一项工作向一项事业转型,从依法修志向依法治志转型。(来源:摘自2016年 9月 2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和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举办的《记住乡愁——让地方志延续北京历史文脉》新闻发布会上的发言)。
关键词:年鉴;乡愁;地方志书;北京市地方志;地方志工作;发展规划;历史文化;历史文脉;编纂;精神文明建设
作者简介:
记住乡愁——让地方志延续北京历史文脉
陈玲
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讲话中指出,城镇建设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北京是有着三千多年建城史和八百六十多年的建都史的历史文化名城,也是世界上拥有世界文化遗产数最多的城市之一。2014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考察工作时指出: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
一、什么是地方志?
翻开国务院2006年5月18日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三条:“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其中,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本质特征都是资料性文献。资料的表现形式不是单纯的堆砌与汇编,而是对资料进行科学分类、层次清晰、结构严谨、统属合理的著述。地方志书又具有地方性、广泛性、真实性、连续性和独特性,这里的独特性是区别于其他著述的一个显著特征:一是存真求实、述而不论、生不立传、横排竖写;二是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七种体裁各有所用,相互补充。因而能全面、系统地反映一定区域社会和自然发展变化的情况。
二、地方志从何而来?
地方志起源颇多,有的认为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国别史、地理书和古地图。发端于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地记和图经。成熟于宋代,内容和形式大体定型。兴盛于明清,民国时期进行了传承和局部创新,新中国成立之后,大规模重修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
北京编修地方志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北齐阳休之的《幽州人物志》,距今已有1500余年,而编纂最早的《北京志》当属元代熊梦祥的《析津志》。现今流传或部分流传在世的有永乐、万历、康熙、光绪《顺天府志》等以及民国时期成书的《北京市志稿》。除此之外,郊区各县也都编修县志,北京地区流传至今的县志(旧志)约有50多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