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当代中国 >> 研究园地 >> 地方
广西多地新近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
2017年01月11日 13:51 来源:新华社 作者:唐荣桂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南宁1月 11日电(记者唐荣桂)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获悉,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近日认定广西17个县(市、区)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至此,广西已有30个县(市、区)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近日对广西申报的17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组最终认定, 17个县(市、区)学校办学标准、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均衡系数和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据介绍,广西近三年共投入专项资金433.66亿元支持义务教育发展,持续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

关键词:学校;义务教育发展;督导检查;评估认定;办学;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唐荣桂;问卷调查;港口区;记者

作者简介:

  新华社南宁1月11日电(记者唐荣桂)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获悉,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近日认定广西17个县(市、区)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至此,广西已有30个县(市、区)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

  记者采访了解到,这次通过评估认定的17个县(市、区)分别是西乡塘区、武鸣区、马山县、城中区、柳南区、柳北区、鱼峰区、永福县、万秀区、港口区、北流市、田阳县、德保县、金城江区、象州县、武宣县和龙州县。

  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近日对广西申报的17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组分7个小组对17地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172所(个),采用核查文件资料和数据,召开座谈会,开展网络问卷调查,随机访谈等形式开展检查。

  督导组最终认定,17个县(市、区)学校办学标准、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均衡系数和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

  据介绍,广西近三年共投入专项资金433.66亿元支持义务教育发展,持续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2016年奖补乡村教师近1.86亿元;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差距逐步缩小,义务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李中平)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