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当代中国 >> 研究园地 >> 地方
黑龙江提高孤儿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
2017年01月04日 18:30 来源:新华社 作者:潘祺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哈尔滨1月 4日电(记者潘祺)记者从黑龙江省民政厅获悉,该省日前下发通知,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涨幅最高翻一倍,新标准从2016年 1月起算。据介绍,随着近年来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原有的保障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孤儿生活保障所需,黑龙江省通过提高省级财政补助的办法,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黑龙江省还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实际落实自然增长机制,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及因监护缺失造成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且基本信息通过“全国儿童信息管理系统”确认的,参照各地社会散居孤儿标准同等保障。

关键词:提高;生活费;保障标准;黑龙江省民政厅;社会散居孤儿;信息管理系统;全省孤儿;福利彩票;省级财政;补助

作者简介:

  新华社哈尔滨1月4日电(记者潘祺)记者从黑龙江省民政厅获悉,该省日前下发通知,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涨幅最高翻一倍,新标准从2016年1月起算。

  据介绍,随着近年来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原有的保障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孤儿生活保障所需,黑龙江省通过提高省级财政补助的办法,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即社会散居孤儿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福利机构供养儿童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100元。

  其中,黑龙江省级补助资金从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予以安排,其余资金由市、县财政补足。

  黑龙江省还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实际落实自然增长机制,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及因监护缺失造成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且基本信息通过“全国儿童信息管理系统”确认的,参照各地社会散居孤儿标准同等保障。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李中平)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