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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铺开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 该进行评估而未进行的领导干部要被问责
2014年11月26日 09:3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何勇 字号

内容摘要:今年以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辽宁全省铺开,仅上半年就对1180件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关键词:风险评估;辽宁;法治中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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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报沈阳11月25日电 (记者何勇)今年以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辽宁全省铺开,仅上半年就对1180件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近日,几个重大项目被稳定风险评估否决的事例引发群众关注。

  沈阳一客运站地块征收项目,占地面积近3万平方米,征收房屋涉及客运站楼、旅店、26户临街商铺和配套用房。对这个征收项目,沈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公室邀请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中,专家了解到,该地块产权数次转让,不十分明晰,补偿对象不明确。专家一致认为,“此项目存在高风险,建议不实施”。根据评估,相关部门果断叫停了征收。

  今年5月,不到10天的时间里,锦州4300多台横行20年的“神牛”(人力三轮车)消失,城市交通“肠梗阻”不见了,且缠访、闹访一起没发生。“老大难顺利解决,主要是决策者在拍板前进行了风险评估,了解到市民对取缔‘神牛’愿望迫切,并制定了详实可行的方案、预案,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从业者的生活就业,补偿安置标准合理。”当地干部分析。

  据介绍,辽宁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要求,紧盯征地、矿山、化工等重大项目、重点领域,着力做好涉环保重大项目、征地拆迁、重大政策调整、重大改革事项的评估,切实将各类风险预测在前、将防控措施落实在前。

  辽宁省纪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出台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该进行而未进行评估的领导干部进行追责。各市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党政议事规则,作为制定出台重大决策的必经“门槛”、前置程序,从源头预防减少各类不稳定因素产生;在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真正实现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决策稳定风险评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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