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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预防新生代农民工犯罪
2015年07月08日 07:5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7月8日第762期 作者:金诚 字号

内容摘要: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婚姻家庭结构越稳定,个人经济状况越好,其犯罪率和暴力犯罪程度就越低。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预防;暴力犯罪;农民工

作者简介:

  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婚姻家庭结构越稳定,个人经济状况越好,其犯罪率和暴力犯罪程度就越低。此外,家庭关系、家庭教育以及父母越轨行为对其犯罪、暴力及累犯影响很大。

  通过对浙江省属4所不同类型监狱抽取的1777个有效样本进行调查,笔者有以下发现:第一,外出农民工(一代和新生代)是样本中占比最高的犯罪群体。其中,外出农民工一代占35.1%,新生代农民工占23.7%。从代际差异看,外出农民工一代是最主要的犯罪群体,其次是新生代农民工。第二,外出农民工(一代和新生代)的暴力犯罪率高于其他群体。从代际差异看,新生代农民工的暴力犯罪率高于外出农民工一代。第三,新生代农民工在暴力犯罪程度和累犯率方面,与外出农民工一代及其他群体相比没有明显差异。

  社会融入度对犯罪有显著影响

  在经济日益发展、城镇化不断深入、社会变迁复杂的经济社会背景下,新生代农民工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教育、家庭及收入与犯罪相关。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婚姻家庭结构越稳定,个人经济状况越好,其犯罪率和暴力犯罪程度就越低。此外,家庭关系、家庭教育以及父母越轨行为对其犯罪、暴力及累犯影响很大。从小与父母相处得越融洽,则其违法犯罪和累犯就越低。在父母监管方面,父母监管越松,则违法犯罪越高,累犯率也越高。父母如果有越轨行为的,其犯罪率较高,暴力犯罪的恶性程度也高。

  2.歧视对犯罪的影响较为复杂。劳动保障、就业机会等制度性歧视对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调查发现,新生代农民工对制度性歧视和其他社会不公,普遍没有强烈的感受。但是,社会阶层之间、同乡之间的身份歧视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和重新犯罪有推波助澜的作用。从代际看,农民工一代比新生代农民工对身份歧视的感受要更强烈一些,但这种心态并没有刺激他们实施更多的犯罪。新生代农民工对歧视表现出无所谓的态度,这与他们生活在相对封闭的社会交往圈有关。

  3.进城打工的动机与犯罪密切相关。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动机,开始由赚钱向创业转变。以赚钱为动机的,农民工一代明显要多于新生代农民工;以创业为动机的,新生代农民工明显要多于农民工一代。外出农民工进城务工动机选择与他们的犯罪和累犯均有关系。选择以创业为打工动机的,则其犯罪率和累犯率也越高。此外,外出农民工进城落户的积极性不高,而且代际之间也没有差异性。由此可见,进城落户显然不是外出农民工进城打工的主要动机。外出农民工落户意愿的选择,对犯罪没有显著影响。

  4.有留守儿童经历的新生代农民工暴力犯罪程度低。有留守儿童经历的新生代农民工要比没有留守儿童经历的犯罪率高一些。然而,有留守儿童经历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的暴力犯罪程度反而比没有留守儿童经历的更低。有关“留守儿童经历会导致更多暴力犯罪”的观点可能被夸大,留守儿童经历有被“污名化”的趋势。

  5. 社会融入度对犯罪有显著影响。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务工时间越短,犯罪率越高。新生代农民工初到打工地点的第一年犯罪率最高,并随时间的推移而呈逐渐降低趋势。可见,社会融入度对犯罪产生一定的影响。邻里关系是衡量社会融入的重要指标之一,邻里关系处理得越融洽,其犯罪和累犯率更低。相比其他群体,外出农民工在邻里关系处理上表现较差。从代际差异看,新生代农民工在处理邻里关系上要好于外出农民工一代。新生代农民工的交往圈仍基本上以老乡、同学为主,很少与本地人有交往。新生代农民工普遍不善于与人相处,不愿意或觉得没有必要与本地人交往,从而陷入那种“机制性分隔”的封闭社会之中,更难实现社会融入和身份认同。

  6.价值观和个性对暴力犯罪影响较大。新生代农民工越是信奉违法价值观,情绪越消极,他们的犯罪和累犯率就越高。从暴力犯罪的恶性程度看,新生代农民工的个性特质对暴力犯罪的影响要远大于社会环境因素所带来的影响。因而,新生代农民工的极端暴力行为,更多归因于个体因素,而不能一味归因于制度性歧视或者社会矛盾。

  关注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最初的落脚

  针对以上农民工犯罪的特点,预防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加强技能培训,提高薪酬水平,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向上流动。当前,绝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仍限于低层次水平,工资薪酬水平较低。国家应加快实施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竞争力,以适应转型升级对劳动力素质的需要。进一步实现教育、就业公平,消除阶层之间的身份歧视,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地位认同,让他们享有体面的生活。这不仅是新生代农民工实现向上流动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犯罪预防的根本措施。

  2.鼓励举家迁移,有序推进城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为新生代农民工最初在城市的落脚创造便利条件。完善公共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新生代农民工的廉租房制度,放宽对新生代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门槛,创造条件让他们实现举家迁移。通过稳定的婚姻家庭生活,可以强化针对犯罪和暴力的非正式社会控制。对初到城市的新生代农民工,要关注他们在城市最初的落脚,创造便利性的居住条件和就业生态。

  3.深化户籍制度实质性改革,通过经济转型升级,合理控制城市流动人口规模,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回乡创业。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为实现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兑现实质性红利。此外,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在教育、公共服务等有限资源上的冲突问题,已经变得较为突出。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兴产业发展带来的机遇,为新生代农民工实现创业提供帮助。同时,通过经济转型升级,倒逼一部分低素质劳动力回流,促使新生代农民工回乡创业,以避免外来人口高度聚集带来的城市病和犯罪风险。

  4.提高新生代农民工聚居地的社区服务水平,实施家庭帮扶计划,改善邻里关系,促进社会融合。邻里关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新生代农民工与本地人的交往。新生代农民工的交往圈,往往是身边的老乡和工友。要重视引导他们处理好与老乡和工友的关系。通过改善农民工集中聚居区的环境和社区服务,引导农民工正确处理好邻里关系,帮助外来务工人员尽快地实现社会融入。充分发挥社区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实施新生代农民工家庭帮扶计划,如社区要对缺乏父母监管的新生代农民工家庭提供免费的子女看护和家长培训;当地公安派出所要为有困难的农民工家庭提供亲民警务;志愿者在寒暑假期间为流动儿童等“小候鸟”提供免费的学业辅导和人身安全监护等。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弥补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因家庭教育和监管问题而导致的情感认同缺失,避免引发更多的犯罪问题。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研究”(12BFX054)、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社会种群整合与暴力理论与我国农民工的反社会(暴力)行为研究”(12YJA840011)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浙江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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